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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平县廉租房
类别
咨询时间 2018-06-23
办理部门 县房管局
内容 东平县有廉租房吗,具体位置在哪?
申请人须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以及如何申请?
回复内容 你好,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目前东平县没有公租房在建计划。根据东政发(2011) 57号文《东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办法第四章供应对象和申请审核。
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中的住房困难群体。
第十八条??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住政府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具有城区常住户口2年以上(非农村经济组织成员);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以下;
(三)无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下的;
(四)按照规定应当同时具备其他条件的。
第二十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为申请人,向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按照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也可以打电话到房管局住房保障科详细咨询。
联系电话:18854898516/1885489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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