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县物价局拟于2018年7月召开调整我县城区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参会人员名额及分配情况
1.听证会参加人:共15名,其中消费者代表6名,经营者代表1名,利益相关方代表1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有关部门代表3名,社会组织代表1名。
2.新闻媒体:名额不限,自愿报名,每家媒体限定2名记者。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产生方式
1.消费者代表、旁听人: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若报名规定期限内,报名人数超过分配名额,则按报名顺序产生;若报名人数不足分配名额,则委托县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2.经营者代表:由县环卫处派员参加。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委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推荐产生。
4. 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代表、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由县物价局直接邀请。
5.新闻媒体: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参加。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新闻媒体人员除外),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客观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电子邮箱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报名方法
消费者代表可于7月1日前,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便民栏目下载《调整城区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听证会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报名方式有三种:
1. 在7月1日下午5:00点之前的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携带个人身份证(记者证)、身份证(记者证)复印件及《报名表》,到县物价局(县政府北办公区四楼物价局价费管理科)现场报名。
2. 7月1日下午6:30点之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和个人身份证(记者证)扫描件(清晰可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县物价局邮箱。
3. 在7月1日下午6:30之前的工作时间,拨打电话报名,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将个人身份证(记者证)扫描件(清晰可辨)发送至县物价局邮箱。
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地址:www.amcifa.com
报名邮箱:dpwjywk@163.com
报名电话: 2820663
联 系 人: 郭 星
特此公告。
东平县物价局
2018年6月14日